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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二章 稅務管理概述
知識點三:稅務登記的內容
分為設立、變更、注銷稅務登記。
1.設立稅務登記
對納稅人填報的稅務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審核完畢。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并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
2.變更稅務登記
(1)變更稅務登記的適用范圍:①改變納稅人名稱、法定代表人的;②改變住所、經營地點的(不含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③改變經濟性質或企業(yè)類型的;④改變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的;⑤改變產權關系的;⑥改變注冊資金的。
(2)變更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先工商,后稅務;30日內
3.注銷稅務登記
(1)注銷稅務登記的適用范圍
①納稅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的;②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③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或產權關系變更而涉及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④納稅人發(fā)生的其他應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情況。
(2)注銷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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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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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先稅務,后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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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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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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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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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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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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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之日起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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