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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試題:代位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水冰月 2020/04/14 19:25:41 字體: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導致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 )。

A、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B、將標的物提存 

C、宣告無效 

D、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核代位權。區(qū)分行使債權人代位權、撤銷權的不同條件。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而害及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

稅務師考試內(nèi)容多,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這一科考試題量就很大,因此必須熟練掌握好每個重點知識點,考試才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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