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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單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抗辯權說法正確的是( )。
A、同時履行抗辯權成立的條件之一是雙方互負的債務已屆清償期
B、先履行抗辯權由合同先履行一方行使
C、如果后履行義務一方出現(xiàn)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先履行義務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D、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是指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下,合同當事人一方對抗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請求權,拒絕履行其債務的權利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成立條件有四個:(1)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2)雙方的債務都已屆清償期;(3)須對方未履行債務或未提出履行債務;(4)對方的對待給付是可能履行的。因此,A項的說法是正確的。先履行抗辯權是后履行一方對先履行一方的抗辯,是指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時,后履行義務的一方有拒絕對方請求履行的權利。因此,B項的說法是錯誤的。如果先履行義務一方提供確切的證據(jù)證明后履行義務的一方出現(xiàn)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的情況,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C項的說法錯誤,這種情況不能直接解除合同。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是指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下,合同當事人一方對抗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請求權,暫時拒絕履行其債務的權利。雙務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是一時的抗辯權、延緩的抗辯權,在產生抗辯權的原因消除以后,債務人仍應當履行債務,因此是“暫時”拒絕履行債務,D項的說法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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