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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試題:民事法律事實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妍乄 2019/12/05 16:21:23 字體:

一份固執(zhí)的堅持,也許會幫你找到不一樣的自己。準備2020年稅務師考試,同樣需要大家每一天的堅持。為方便廣大考生學習交流,特收集了網(wǎng)校論壇考生對稅務師試題的回憶版,網(wǎng)校教學專家精心整理出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試題及參考答案,供大家參考。

13、下列法律事實中,屬于法律行為的是( )。

A.張某高樓拋物

B.李某拾得他人手機占為己有

C.李某施救落水兒童

D.王某立遺囑

參考答案:D

考查知識點:民事法律事實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民事法律事實——行為。法律行為,是指以意思表示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意思表示的內(nèi)容發(fā)生相應民法效果的表意行為。如訂立合同、立遺囑。所以選項D正確。事實行為,指無須表示內(nèi)心意思即依法發(fā)生法律效果的行為。如作品創(chuàng)作行為、拾得遺失物、先占、無因管理、侵權(quán)行為等。選項A、B、C屬于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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