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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5年CTA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考試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被告的舉證責任
?。?)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
被告不僅應當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包括實體證據和程序證據),還應該提供“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包括正式公開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人民法院根據審查案件的需要,可以要求被告提交效力在規(guī)章以下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
?。?)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狀,并提供據以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全部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沒有相應的證據(很可能導致具體行政行為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應自收到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觀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當事由”,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供證據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證據的書面申請。人民法院準許延期提供的,被告應當在正當事由消除后10日內提供證據;逾期提供的,視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沒有相應的證據。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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