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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稅務代理實務》知識點:無形資產使用壽命(5.7)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5/07 16:48:11 字體:

注冊稅務師《稅務代理實務》知識點:無形資產使用壽命(5.7)

2015年CTA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各位學友在網校論壇分享的注冊稅務師《稅務代理實務》考試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判斷

  企業(yè)攤銷某項無形資產時,首先應于取得該項無形資產時判斷其使用壽命。

  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shù)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企業(yè)持有的無形資產,來源于合同性權利或其它法定權利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不應超過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的期限。

  如果合同性權利或其它法定權利能夠在到期時因續(xù)約等延續(xù),且有證據(jù)表明企業(yè)續(xù)約不需要付出大額成本,續(xù)約期應當計入使用壽命。

  合同或法律沒有規(guī)定使用壽命的,企業(yè)應當綜合各方面情況判斷,以確定無形資產能為企業(yè)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期限。比如,與同行業(yè)的情況進行比較、參考歷史經驗,或聘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等。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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