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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知識點:稅收立法(06.26)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6/26 19:43:35 字體:

2015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cta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各位學友在論壇上發(fā)表的注稅考試各科目知識點總結,以下是《稅法一》科目知識點的歸納,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稅收立法

  (一)概念及要點

  稅收立法是指國家機關依照其職權范圍,通過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廢止)稅收法律規(guī)范的活動,即特定的國家機關就稅收問題所進行的立法活動。

  通常所說的立法活動是包括制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等,體現出廣義立法的范疇。

  1、從稅收立法的主體來看,國家機關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及其有關職能部門、擁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政權機關等,按照憲法和國家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可以制定有關調整稅收分配活動的法律規(guī)范。

  2、稅收立法權的劃分,是稅收立法的核心問題。

  3、稅收立法必須經過法定程序。稅收立法嚴格遵守各種形式法律規(guī)范制定的程序性規(guī)定,這是法的現代化的基本標志之一。

  4、制定稅法是稅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廢止稅法也是其必要的組成部分。

  (二)稅收立法權及程序

  1.稅收立法權

  稅收立法權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依法所行使的,通過制定、修訂、廢止稅收法律規(guī)范,調整一定稅收法律關系的綜合性權力體系。

  (1)稅收立法權的劃分,應與國家一般立法權的基本類型結合起來,從而成為劃分稅收立法權的法律依據。一般來說,立法權分為如下幾種類型:國家立法權;專屬立法權;委托立法權、行政立法權;地方立法權。

 ?。?)在我國,劃分稅收立法權的直接法律依據主要是《憲法》與《立法法》的規(guī)定

  2.稅收法律、稅收法規(guī)

 ?。?)稅收法律:

  目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稅收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等稅收條例的決定》等。

  (2)稅收法規(guī)——是目前我國稅收立法的主要形式

  目前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都屬于稅收行政法規(guī)。稅收法規(guī)的效力低于憲法、稅收法律,而高于稅務規(guī)章。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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