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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答疑精華:資產減值恢復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9/15 09:40:52 字體:

  2015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財務與會計》“資產減值恢復”內容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注冊稅務師:資產減值恢復

  詳細問題描述:

  哪些資產提取減值以后可以恢復?哪些不可以恢復?

  答疑老師回復:

  一般認為,流動資產(如存貨等)計提的減值準備,如果在持有期間減記資產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則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內轉回;非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減值準備,即使以后價值回升,其減值準備在持有期間也不可以轉回。但是金融資產比較特殊,盡管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于非流動資產,但是如果價值回升,其減值準備也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轉回。

  上述非流動資產減值準備不可以轉回,是考慮到其價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較小,通常屬于永久性減值;另一方面從會計信息穩(wěn)健性要求考慮,為了避免確認資產重估增值和操縱利潤,所以規(guī)定不得轉回。以前期間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需要等到資產處置時才可以轉回。

  這樣再總結一下:

  一、存貨減值:可以轉回,如果已經計提減值的產品已經銷售,要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

  二、固定資產:不可以轉回。

  三、無形資產:不可以轉回。

  四、投資性房地產:

  1、成本計量不可以轉回。

  2、公允價值計量不計提減值。

  五、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減值。

  2、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轉回。

  3、應收賬款和貸款可以轉回。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轉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投資不是通過損益轉回)

  六、長期股權投資:不可以轉回。

  七、遞延所得稅資產:可以轉回(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追問描述:

  能恢復的資產,是不是恢復金額都不能超過當初計提的減值金額?

  答疑老師回復:

  是的。

  祝您學習愉快!

注冊稅務師考試答疑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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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m.jnjuyue.cn),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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