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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強化訓練:混營兼營大分類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4/06/10 10:47:54 字體:

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為9月20至24日。為了讓初級會計職稱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時間備考,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新課已經搶先開通(免費試聽>>),另外,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服務期

項目 行為特征 分類 稅務處理

混合銷售
 
一項”銷售行為即涉及營業(yè)稅應稅項目,又涉及增值稅應稅項目 增值稅混合銷售 繳納增值稅
營業(yè)稅混合銷售 繳納營業(yè)稅

特殊混合銷售
 
增值稅: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yè)勞務的行為 分別核算,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稅務機關核定銷售額
營業(yè)稅:提供建筑業(yè)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 分別核算,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yè)稅;未分別核算的,稅務機關核定營業(yè)額

兼營
 

納稅人多元化”經營,既涉及營業(yè)稅應稅項目,又涉及增值稅應稅項目
 
增值稅項目與營業(yè)稅項目兼營 分別核算分別繳納;未分別核算由稅務機關“核定”
一種稅不同稅率兼營 分別核算分別繳納;未分別核算“從高”適用稅率
兼營減、免稅項目 應當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不得”免稅、減稅

推薦欄目:初級會計實務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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