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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23廣東東莞初級會計資格考后資格審核、成績復核辦理時間: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資格證書。以下為通知詳情:
東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考生:
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公布。根據(jù)《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東莞考區(qū)考務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函〔2023〕13號)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初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全科成績合格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粵財會〔2023〕1號文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 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上述學歷(學位)應于報名時間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
三、復核時間和方式
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各考生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進行線上辦理,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
四、復核材料清單
(一)2023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可登錄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c29.jsp補打)。
(二)考生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
(三)學歷證書,或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考生承諾書(附件)。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格式應為.jpg或.jpeg。
五、成績復查
考生對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成績有疑義的,可于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進行線上辦理,由市會計考辦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六、有關要求
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全科通過的考生需參加考后資格復核并通過復核方可核發(fā)資格證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資格證書。熱線咨詢電話0769-12345。
東莞市財政局
2023年6月19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相關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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