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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考后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關于201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6﹞7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市為做好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的審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參加2016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長沙市考區(qū)(含長沙縣、望城區(qū)、瀏陽市、寧鄉(xiāng)縣)并且該項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均合格的應試人員(查詢網址:,報名點為證書管理號第5至8位數,報名序號為證書管理號最后5位,如證書管理號為:1628015128210,報名點為0151,報名序號為28210)。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6年10月19日-21日(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地點:長沙人才市場(勞動西路299號賀龍體育場南門一樓)。
三、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試登記表》(見附件,必須使用A4紙雙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在相關欄目內簽字蓋章,必須是單位公章或人事章)一式一份。
蓋章說明:有工作單位考生是否有換工作均以現(xiàn)在所在工作單位章為準,在校生請蓋學校公章或學院章,無工作單位考生請蓋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章。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學歷證書必須為報名前(2015年11月20日前)已獲取的高中或以上學歷證書。
(三)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張(二寸照片粘貼到《考試登記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寫上自己的名字和報名序號)。
四、其它事項
(一)資格審查時本人應到現(xiàn)場,確有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達現(xiàn)場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必須攜帶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或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其他資料要求同上)。
(二)資格審查咨詢電話:0731-84907978(市人社局),0731-88666314(市財政局)。
(三)資格審查審核后,考生合格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長沙會計網(www.cskuaiji.gov.cn)通知。
(四)2015年錯過資格(初級)審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資格審查時補充資格審查(考試登記表上請務必填寫2015年度,否則不予辦理)。
(五)高中畢業(yè)證丟失的考生可憑高中畢業(yè)生登記表(在個人檔案里面)或大學錄取通知書或大學學籍卡(所讀大學領取,原件或復印件學校蓋章);大學畢業(yè)證丟失的可以憑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驗證)的打印頁面參加審核。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
長沙市財政局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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