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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很多小伙伴表示實在沒有時間享受年假,那么個人因沒有休帶薪年假取得補貼是否繳納個稅?
網(wǎng)校老師為您敲黑板: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第一款:“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因此,個人因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任職受雇單位取得補貼應當合并到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信息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12.12日財稅要聞】
1.2019年注會考試時間公布:4月1-4日、8-30日為網(wǎng)上報名時間;8月24日舉行綜合階段考試,10月19-20日舉行專業(yè)階段考試,10月26-27日歐洲考區(qū)考試。
2.據(jù)統(tǒng)計,截至目前,15省份最低工資標不同程度上調(diào)。其中,四川、廣西、西藏等5地上調(diào)超200元。
3.國家發(fā)改委等四部委發(fā)布《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保障能力行動計劃》,力爭用3年時間大幅提升充電技術水平。
(以上信息主要來源:中注協(xié)、稅務總局、發(fā)改委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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