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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分期繳納個稅從什么時間開始執(zhí)行?
答:分期繳納辦法從2015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同時,本著有利于納稅人的原則,《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對2015年4月1日之前發(fā)生該應稅行為未進行稅收處理且自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期限未超過5年的,可在剩余期限內分期繳納應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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