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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是一家新成立的旅游企業(yè),且為一般納稅人,最近聽新聞介紹說符合條件可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請問具體是什么條件呢?
【回答】
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xiāng)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y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根據(jù)上述政策,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yè)是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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