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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全額紅沖和部分紅沖的區(qū)別是什么?
【回答】
受票方未做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開票方可在電票平臺填開《紅字發(fā)票信息確認單》后全額開具紅字數(shù)電票,無需受票方確認。
僅當購買方將藍字發(fā)票確認用途或入賬確認后才可以部分紅沖,否則只能全額紅沖。部分紅沖時,開具紅字發(fā)票原因需選擇“銷售退回”或“銷售折讓”,如選擇的是開票有誤,則只能全額紅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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