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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快遞收派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8號),規(guī)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很多人關心這是又一個“全新”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嗎?具體哪些業(yè)務范圍可以享受?有什么注意事項?外賣業(yè)務免嗎?在此為大家一一分析和解答。
1、這是一個全新的優(yōu)惠政策嗎?
并不是新的稅收政策,而是原有政策的重新適用。
2020年2月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中就有對該業(yè)務免增值稅的規(guī)定。
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執(zhí)行。
2、為什么再次發(fā)布重新規(guī)定免稅?
原免稅政策執(zhí)行至2021年3月31日到期。此次發(fā)文相當于將原政策中“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免增值稅政策”的重新啟用。
相關政策延期過程及主要文件如下:
(1)《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2)《關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稅費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8號)對2020年第8號有效期限進行了明確。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guī)定的稅費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至2020年12月31日。
(3)《關于延續(xù)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對2020年第8號進行了政策延期。
三、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guī)定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凡已經(jīng)到期的,執(zhí)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3月31日。
(4)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無免稅政策及延期政策,即這段時間快遞收派不免增值稅。
(5)此次財政部、稅務總局2022年第18號公告將免稅政策重新啟用并規(guī)定了期限。執(zhí)行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快遞收派服務免增值稅的范圍是什么?
規(guī)定中“納稅人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免征增值稅,包括兩項具體要求。
一是必須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物資。根據(jù)2020年8號文規(guī)定,是指為居民個人提供的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如果為對公客戶提供的收派服務,不屬于免稅的范疇。
二是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要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fā))規(guī)定。
其中快遞收派服務,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諾的時限內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揀、派送服務的業(yè)務活動。
4、餐飲外賣是否屬于上述快遞收派服務免增值稅的范圍?
根據(jù)上述文件中的規(guī)定,可以看出“居民個人快遞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屬于免增值稅范圍,但是外賣是否屬于上述范圍存在一定的爭議,筆者認為應當分情況討論。
情形一、如果單獨提供配送服務并收取配送費用,配送費用應該按照免增值稅進行處理。如配送平臺接到訂單到店(飯店、超市等)取貨向客戶配送并收取配送費用的業(yè)務,配送費部分符合規(guī)定應按照免稅處理。
情形二、如果送外賣包含在商品銷售或服務中,不單獨收取配送費用,應該整體按銷售商品或服務處理。比如向飯店訂餐或超市訂購商品,商家自行送達,不能將此認定為快遞收派服務,而應整體作為銷售商品或餐飲服務處理,不適用收派服務免增值稅的相關規(guī)定。
同時補充稅務局就此問題的答復意見,供參考:
主題:外賣配送服務是否適用免稅的提問
答復人:浙江省稅務局
答復時間:2020-06-11
問:我公司是一家快遞公司,我們的大部分快遞業(yè)務都由本公司自己承攬和派送,同時還有部分其他快遞公司承攬的快遞業(yè)務,通過簽訂委托協(xié)議的方式委托我公司實際向居民派送,請問我公司的上述兩種業(yè)務,如何享受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以下稱8號公告)第五條規(guī)定,納稅人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你公司直接接受居民個人委托并實際為其提供收派服務,付款方為居民個人的,可以按照8號公告的規(guī)定適用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你公司不直接接受居民個人委托,而是根據(jù)合作協(xié)議接受其他快遞公司委托提供收派服務,收派服務的收貨方為居民個人的,可以按照8號公告的規(guī)定適用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
總結下來:
(一)首先看購買該公司派送服務的主體,如果是居民個人付款購買,可以免稅;
(二)如果是快遞公司付款購買,則看收貨方是否為居民個人,是則可以免稅,否則不可以。
(三)除上述兩種情形以外的都不可以免稅。
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老師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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