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相機等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能抵扣嗎?
數碼相機等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能抵扣嗎?
實務中,企業(y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其進項稅額能否抵扣,應依據上述規(guī)定做具體分析判斷。企業(yè)購入的銷售部用的數碼相機、辦公用沙發(fā)、會議桌、普通辦公用空調(單機)、科技研發(fā)用圖書未用于上述不得抵扣項目,取得專用發(fā)票后可以抵扣。冷風機、配電柜用于通風、照明的,應執(zhí)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wèi)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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