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性審計有哪些具體形式?分別在何種情況下采用?
問題:效益性審計有哪些具體形式?分別在何種情況下采用?
答案:(一)訪談。訪談是效益審計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可以運用于審計過程的每個階段。(二)利用專家及社會審計力量。瑞典的國家審計機構一般人員不多,而效益審計涉及面較廣,審計人員不可能具備全部的相關知識與技能,因此瑞典審計部門采取的方式就是聘請外部專家作為顧問或短期雇傭一些人員,有時甚至將一些項目交與社會審計或咨詢公司承擔。(三)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就是根據需要設計出一系列具有針對性、模式化問題的表格,通過發(fā)放給被調查的目標群體,來收集信息和證據。(四)文件的審閱和研究。效益審計不僅要研究財務資料,而且還要查閱和研究相關的統(tǒng)計報告、官方報告和被審計單位內部的相關文件材料。(五)觀察。觀察是指審計人員到被審計單位的工作場所或被審計事項發(fā)生的現(xiàn)場進行實地察看,以了解有關活動的運轉狀況,了解現(xiàn)場員工的想法,并將其與通過其他方法獲取的信息進行對比。(六)數(shù)據資料的整理和預測。在效益審計中,瑞典的審計部門通常采用一些技術方法對收集的資料進行整理和預測,有些預測方法是通用的,如相關分析、回歸分析和時間序列分析,還有些采用的是專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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