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單位向個人低價售房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年度匯算嗎?
答案: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符合規(guī)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不需要進行年度匯算,以差價收入除以 12 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職工實際支付的購房價款低于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的差額×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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