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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納稅人在本市跨區(qū)(縣)提供建筑服務預繳稅款如何計算?
【回答】
納稅人應按照建筑服務項目區(qū)分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方法,按項目單獨計算應預繳稅額,分別預繳。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納稅人按項目計算預繳稅款時,如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shù)的,仍需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進行預繳申報,余額可結轉下次預繳時作為扣除項目繼續(x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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