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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者銷售舊貨
一般納稅人
(1)固定資產(chǎn)
?、?009年1月1日之前購進的
【解釋】一般納稅人在2009年1月1日之前購進固定資產(chǎn)時,除試點地區(qū)外,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既然納稅人當年購買固定資產(chǎn)時未抵扣過進項稅額,現(xiàn)在出售時就不再多收稅了,象征性地按照4%的征收率再減半征收(過去沒享過福,現(xiàn)在可以享受一次)。
②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的
【解釋】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外購的固定資產(chǎn),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既然納稅人當年購買固定資產(chǎn)時已經(jīng)依法抵扣了進項稅額,現(xiàn)在出售時就該依法辦事不能少繳稅了(人不能在一件事情上占兩次便宜)。
(2)非固定資產(chǎn)
【解釋】一般納稅人當年購進“非固定資產(chǎn)”時,其進項稅額已經(jīng)抵扣了,現(xiàn)在出售時,按照正常的銷售貨物繳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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