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公司解散的程序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11/20 08:37:23 字體:

  單項選擇題

  ◎1、甲為紅光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人,現(xiàn)紅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并依法向債權人發(fā)出了通知,進行了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甲在法定期限內有權向清算組申報債權,該法定期限為( )。

  A、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起30日內

  B、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起60日內

  C、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起45日內

  D、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9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起90日內

    

  點擊進入“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專家點評>>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財務管理》(2012-11-20)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中級會計實務》(2012-11-20)

正保會計網校
2012-11-2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