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十三章 個人所得稅法
知識點十三、稿酬等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稿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收入×(1-20%)×20%×(1-30%)。
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收入×(1-20%)×20%。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財產(chǎn)租賃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收入(1-20%)×20%。個人出租財產(chǎn)取得的財產(chǎn)租賃收入,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依次扣除以下費用:
(1)、財產(chǎn)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稅費包括營業(yè)稅、城建稅、房產(chǎn)稅、教育費附加。
?。?)、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chǎn)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看?00元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無限期在以后期扣除)
(4)、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800元或20%。
?。?)、適用稅率:20%。個人按市場價出租居民住房,稅率10%。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
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稅費-修繕費用(800為限)-800(費用額)
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稅費-修繕費用)×(1-20%)
Copyright © 2000 - m.jnjuyue.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