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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內容摘要:
報名時間:2009年12月10日—2010年1月10日
報名網址:云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
各報名點的現場報名時間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時間均為2009年12月31日。
考試收費標準:50元/每人每科。
準考證:考試前15天開始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摘自(云人考[2009]16號)
各州、市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7號)和《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4號)精神,現將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類別
考試成績都實行滾動管理,考五個科目的成績滾動期為3年,考四個科目的成績滾動期為2年,考兩個科目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即考五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xù)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為合格,考四個科目的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兩個科目的須在當年通過。
二、報名條件
請各地嚴格按照《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做好網絡報名的初審工作。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請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管理暫行辦法》(云人考[2007]19號)和有關程序組織實施。
報考人員報名時要切實根據報考條件的有關要求,在網絡上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各地考試管理部門對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進行網絡初審,網絡初審合格后考生才能進行網絡報名交費。
三、考試時間及相關事項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6月18日 下午: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6月19日 上午:9:00—11:30 稅法(一)
下午:14:00—16:30 稅法(二)
6月20日 上午: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忌谥饔^題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107號)規(guī)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應符合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fā)<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1999]4號)的規(guī)定。在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埔陨蠈W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即考5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為合格。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1]94號)的規(guī)定,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注冊稅務師資格證書。
四、考試用書訂購
全國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用書訂購請與云南天贏會計師事務所聯系。
地址:昆明市東風東路36號云南建工大廈19樓
聯系電話:0871-3129851、3197295-0、3167059-2108。
五、考試報名
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的有關規(guī)定,考試的考點均設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負責考點考場的安排工作。
報名時間:2009年12月10日—2010年1月10日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我中心網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電子照片。照片上傳后的1至3個工作日為資格審核時間,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才可使用“寶易互通支付平臺”支持的網上銀行交納報名費用(具體辦法請考生登錄網站后按網站說明進行操作),繳費成功就能確認報名成功。
考生報名時須選擇州、市首府所在地的報名點作為考試合格后的證書領取地點。
各報名點的現場報名時間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時間均為2009年12月31日。
需交費單據的考生,請于資格審核通過后前往選擇的報名點即“證書領取地點”開單去銀行交費。銀行交費后的憑據須交回報名點,報名才最終完成。由于各報名點不具收費權,需交費單據的考生請以銀行繳費單據為準。
報名結束后,所有報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試前15天開始登錄我中心網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準考證。
確實沒有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試管理部門要求考試管理部門幫助打印,各地考試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考生打印準考證的要求。
對虛報、謊報、瞞報本人真實情況的考生,即使其通過考試,但不能在考試后向當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真實材料;或不能通過由我中心組織的資格終審,其考試成績無效,不能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考試費用不予退還。務請各地向考生說明。
六、成績查詢和合格辦證
報考人員于考后3個月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詢成績。
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須到報名時選擇的證書領取地點進行資格審查。由本人根據報考條件的要求攜帶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兩張半寸同底彩色照片及成績單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辦理資格證書。合格證書領取時間考生可向所屬報名點咨詢。
為確保考生利益,合格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證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七、考試報名費用
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考試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收取考試費用,嚴禁在規(guī)定之外收取任何費用,收費文件和標準如下。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云價費發(fā)[2000]136號文件,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均為50元/每人每科。
請各地做好考試報名的宣傳和組織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管理暫行辦法》(云人考[2007]19號)的要求,按時準確上報有關數據和材料,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工作中有何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聯系電話:0871-5398823、5399615
附件:
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免試條件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程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或獲得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5、人事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它條件;
7、對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者,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8、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經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9、對于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guī)定,已經取得稅務師執(zhí)業(yè)證書,雖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工作,但不符合免試條件者,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免試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經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縣、市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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