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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財政部消息,財政部擬就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fā)布的《〈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準備、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中的負債計量(征求意見稿)》在國內征求意見。IASB2010征求意見稿中有關負債計量目標、預期流出金額計量以及適用范圍排除等內容的修改,可能會對我國海外上市公司產生影響。
“2010征求意見稿”提出,在沒有證據表明企業(yè)可以取消或者轉移現(xiàn)時義務的情況下,企業(yè)應當采取“履行義務”方式計量有關負債。如果履行義務所需資源的流出金額具有不確定性,企業(yè)應當估計其期望值。
由于收入和保險合同項目的改進正在進行,虧損合同排除在《征求意見稿》的適用范圍之外。對于虧損合同所涉及的義務,企業(yè)可以根據履行義務將發(fā)生的成本,而不是由承包商代其履行義務將支付的合同價格計量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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