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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第八章 收入、費用和利潤
知識點十二、利潤分配的順序
可供分配利潤=年初未分配利潤+本年利潤
用于下列事項(順序):
1.彌補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先優(yōu)先股,再普通股
5.轉作資本或股本的利潤或普通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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