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務部獲悉,我國將執(zhí)行新的出口退稅政策:國務院批準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稅基數不變,超出基數的部分中央與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負擔。根據規(guī)定,從今年1月1日開始,企業(yè)的實際出口將按新退稅政策計算中央和地方的撥付比例,并及時撥付企業(yè)。有關出口企業(yè)表示,此舉意味著國家支持企業(yè)出口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支持出口的退稅支付壓力將進一步減輕,有利于更好地促進出口。
新出口退稅機制還規(guī)范了地方出口退稅分擔辦法。今后,各。▍^(qū)、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稅分擔辦法,但不得將出口退稅負擔分解到鄉(xiāng)鎮(zhèn)和企業(yè);不得采取限制外購產品出口等干預外貿正常發(fā)展的措施。所屬市縣出口退稅負擔不均衡等問題,由省級財政統籌解決。
出口退稅改革后,出口退稅改由中央統一退庫,相應取消中央對地方的出口退稅基數返還,地方負擔部分年終專項上解。
自2004年我國對出口退稅政策進行改革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的機制,付清了歷年累計拖欠的出口退稅款,促進了外貿出口快速增長。但出口退稅國家、地方負擔不均衡問題日益凸現。
江蘇盛氏集團總經理申素琴表示,該企業(yè)每年出口達3000多萬美元,每年的出口退稅額達到300多萬美元。舊的出口退稅政策使地方政府面臨較大的財政支付壓力,出口退稅政策由去年的按季撥付改為今年按月撥付后,企業(yè)今年上半年的出口退稅一直沒有撥付到企業(yè)賬戶。中央提高支付比例后,企業(yè)財政撥付壓力將明顯減少,將有利于出口退稅資金按時撥付企業(yè),將加快企業(yè)資金周轉率,更有利于促進企業(yè)出口。
支持企業(yè)出口力度加強 出口退稅開始向地方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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