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稅總局下發(fā)了《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使得沉寂一段時間的個稅問題重新成為二手房交易過程的一個焦點。
對此,北京鏈家市場總監(jiān)金育松認為,房產個稅重新強制征收,對二手房市場價格的整體走勢不會出現(xiàn)太大影響;同樣,對二手房市場的交易量也不會產生太大的沖擊。
金育松對記者說,首先,2003年北京市出臺的《關于個人出售住房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個稅通知》)中表示,對于家庭唯一住房且居住滿五年后出售的房產,可以免除個人所得稅的繳納。而今年8月中旬出臺的《關于個人銷售已購住房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中對已購公房購房時間的認定為:憑原購房發(fā)票或合法付款票據(jù)證明的第一筆購房款繳納時間作為購房時間。也就是說,使絕大多數(shù)公房的購房時間都會在五年之外。這就對構成二手房成交主體之一的已購公房價格影響不大。
其次,房產個稅的征收范圍相對已經較窄!秱稅通知》中表示,對于家庭唯一住房在五年后出售的,不收取房產個稅,使絕大部分五年期后的二手商品房免征房產個稅。
與此同時,《個稅通知》中表示,對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內按市場價格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xiàn)住房所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視其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這樣一來,又縮小了房產個稅的征收范圍或征收金額,使得出售住房前后一年內再購買房產的納稅人享受房產個稅的減免優(yōu)惠。
金育松舉例子說,王先生原有一套價值55萬元的房產,現(xiàn)在要將其以60萬元出售,然后在一年內重新購買一套65萬元房產(注:兩套均為自住用途)。這種情況,由于重新購買的房產價值大于原房產出售總價,根據(jù)規(guī)定房產個稅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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