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一次性入網費有了會計規(guī)定

2003-8-13 10:19。ㄕ嬀W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 】【打印】【我要糾錯
    今年5月30日,財政部印發(fā)了《關于企業(yè)收取的一次性入網費會計處理的規(guī)定》(財會[2003]16號)。該文件對入網費的會計處理作了相關規(guī)定:

    1.企業(yè)在取得入網費收入時,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記入“遞延收益”科目的金額應按合理的期限平均攤銷,分期確認收入。確認收入時,應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等科目。

  2.如果企業(yè)在提供服務的期間終止提供服務或是將該公共服務設施對外轉讓的,應將“遞延收益”科目的余額全部確認為終止服務或轉讓當期的收入,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等科目。

  3.企業(yè)在對外提供財務報告時,“遞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預計負債”項目下單列項目反映。同時,企業(yè)收取入網費的攤銷期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將變更的原因及變更后的影響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