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月過去了,手頭的房子還沒有過戶,小李怎么也沒想到,今年火爆的樓市怎么讓自己的買房路途變得如此艱難。先是房東提價,再是公積金放款遙遙無期,這些都成為房東違約的借口……小李被房東的頻頻違約弄昏了頭。
記者從裕興房產(chǎn)客服中心了解到,今年以來,由于市場或政策原因?qū)е碌姆繓|違約糾紛急速上升。據(jù)裕興房產(chǎn)客服中心郭夢星介紹,以往,合同違約原因不外乎房屋質(zhì)量問題、戶口遷移等,違約方有房東也有買家,可是,今年卻新增了10%的案例,而違約的真正原因只能用一句話來概括,那就是“房子不愁賣”。
違約原因一:公積金放款延遲,房東不賣房了買家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案例:
今年8月底,楊小姐通過某中介公司,在建國北路永康苑一小區(qū)買了一套5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依照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為3成現(xiàn)金首付,其余約定為省公積金與商業(yè)組合貸款,同時楊小姐向中介交納各類費用3萬多元。
但合同簽了沒幾天,省公積金貸款延遲發(fā)放的消息就出來了。如果楊小姐繼續(xù)堅持選用公積金貸款,至少要等到明年1月才有可能審批放貸,這就意味著房東要到明年才能拿到全部房款。
要等到明年才拿到房款,這是房東萬萬沒想到的。他想,如果房價又漲了,自己豈不是虧了?所以房東要求楊小姐改成商業(yè)貸款,否則就不賣。
按照合同的約定,9月2日交首付款,9月12日房東給鑰匙。但知道明年1月才能拿到第二筆款項后,房東一直到現(xiàn)在也沒有收首付,也沒有交鑰匙。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李小姐拿回了20多萬元首付。但中介公司表示,雖然合同已經(jīng)取消,但中介公司的義務和責任都已經(jīng)盡到,因此中介費用不能退。于是,楊小姐再次陷入了追討3萬多傭金及稅費的征途當中。
自今年7月底開始,省、市公積金房貸開始收緊,9月初開始正式放緩貸款。記者從我愛我家、裕興房產(chǎn)、中原地產(chǎn)多家中介了解到,今年9月份簽的一批二手房合同都面臨這一政策變化的影響。而從近段時間開始,連商業(yè)貸款也有審批不出來的個例。
浙聯(lián)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戴和平認為,公積金放貸時間延后屬于不可抗力因素,該合同還應履行,銀行放款時間延后,房東也只能延遲收款。如果房東要求解約,則由房東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房東應支付違約金,還應承擔中介服務費及已交納的評估費。
違約原因二:有人愿出高價,房東不惜撕毀合同買家如何拿到足額違約金
案例:
在房價飆升的年代,真是什么樣的離奇事情都可能發(fā)生。11月初,張先生好不容易看中了濱江彩虹城的一套160平方米的江景房,房東也同意以1.3萬元/平方米的價格將這套房轉(zhuǎn)讓給他。雙方簽訂了轉(zhuǎn)讓合同,可是,沒想到,僅僅兩個星期,房東就翻臉要求解約。更離奇的是,房東為了速戰(zhàn)速決,愿意支付違約金。
房東的算盤打得不無道理:另一家中介公司給房東打電話,說有人愿意以1.46萬元/平方米購買這套房子。房東如果違約,哪怕支付總房價10%、即20.8萬元的違約金,他仍然還可以多賺近5萬元。
調(diào)查:
據(jù)多家中介反映,今年以來,因為房東漲價而違約引發(fā)的糾紛最為常見。而像這位房東愿意承擔違約金的已屬于“高素質(zhì)”的了,不少房東借著強勢地位擺出一付“愛買不買”的架勢:我反正也不支付違約金,你要買就加價,不買就算。
針對這種情況,浙聯(lián)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陳鐘建議購房者可走司法途徑解決。據(jù)他介紹,房東漲價違約分兩種情況,如果房東是簽了居間合同違約,這時,意向金已轉(zhuǎn)為定金,一般意向金常規(guī)約定為3萬~5萬元,購房者可獲得3萬~5萬元的賠償。而如果房東簽了房屋轉(zhuǎn)讓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額度就大了,一般在總價的10%以上。陳鐘說,越是在賣方市場,買房者更要懂得保護自己,往往走司法途徑更簡單省事。
違約原因三:房東隱瞞產(chǎn)權(quán),稅費繳納有變增加的稅費該由誰承擔
案例:
杭城某中介最近促成了一套房子,合同都簽好了,在過戶時卻卡殼了。原來,這套位于國信嘉園的房子總價140萬元,一半是繼承產(chǎn)權(quán),一半是贈予產(chǎn)權(quán),而贈予產(chǎn)權(quán)在轉(zhuǎn)讓時還需20%也就是14萬元的個稅。
買房人小鄭很不甘心,他很想買這套房子,而房東在簽合同時卻隱瞞了這套房子如果轉(zhuǎn)讓要多交14萬元個稅的事實。而合同簽訂時,有一個條款就是“買家承擔一切費用、賣家凈到手”。小鄭很擔心,如果采用法律手段,自己勝訴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打官司,買房計劃又要擔擱了,到時侯房價漲了怎么辦?
調(diào)查:
往往在市場好的時侯,違規(guī)操作也就出現(xiàn)了。就像這位房東,反正他也不愁房子賣不出去,所以他才敢隱瞞產(chǎn)權(quán)事實,而購房者買房心切,也有可能咬咬牙憑空承擔這14萬元了事。
浙聯(lián)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陳鐘認為,這14萬元應由賣方承擔,買房人完全可以通過走法律途徑來維權(quán)。但如果買房人起訴法院的話,可以主張合同無效:如果合同約定違約金,買房人可獲得違約金的賠償;如果沒約定違約金,買房人可獲得“實際損失”的賠償。這個“實際損失”可以是房價的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