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建中央的提案中,一個受廣泛關注的話題是關于開征證券所得稅的建議,即對個人按20%的比例稅率征稅。
中國雖然股票交易成本高,但對于股市獲益還未開征所得稅。美國股市交易成本雖然低,但投資者獲益后,需要交納資本利得稅和分紅所得稅。據紐約國際集團總裁本杰明介紹,美國投資者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和獲利多少,將決定他們適用于不同的資本利得稅稅率,從10%到35%分幾個檔次。同時,如果持有某種股票超過1年出現虧損,還可以沖銷其他投資收益。
英國采用和美國相似方式征收資本利得稅和分紅所得稅。香港則和內地一樣,沒有資本利得稅。有些公司高層就利用這種稅收制度的漏洞,將自己的收入拆分成兩部分,工資收入很低,其它收入則以股票或股票期權的方式發(fā)放。這樣他們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就可以被歸入最低稅率人群。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認為:“投資者嚴重缺乏信心,市場處于觀望狀態(tài),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呵護市場,不能打擊市場。”中國人民大學財經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則認為,資本利得稅的主要目的是平衡收入差異,而目前“資本市場不是形成個人收入差異的主要原因”,征收功能不清楚,很難保證稅收意義。
趙錫軍同時認為,從國外經驗看,資本利得稅這類所得稅通常與社會保障、醫(yī)療保障等社會制度相匹配,使納稅人同時得到的保障比較全面,但逃稅懲罰也非常嚴格。而從中國現狀看,兩方面還未完全掛鉤,這個稅種還未到征收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