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部門近日透露,今年將重點推動個稅深層次改革,按人征收改為按家庭征收,但不少專家認為操作難度大。即將到來的“兩會”使得一度被熱炒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問題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近日,有媒體報道稱,財稅部門正在醞釀個稅深層次改革,從現(xiàn)今的分類制向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體制轉變,最主要的是將按人征收改為按家庭征收。“改革規(guī)?赡鼙仍鲋刀惛母锎笫”。
改變稅負不公的情況
我國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行分類征收辦法,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制定的,實行工資薪金按月征收,其他收入分項征收的做法。
比如小張和小盧同在西安,月薪均為4000元。小張是單身,只要負擔自己的生活費,每月支出約為1000元;而小盧已結婚,每月除了負擔自己的消費性支出千元左右外,還要承擔父母的生活費和房貸,兩項加起來的支出約在2500元。但根據(jù)目前的個稅征收辦法,小張和小盧除去繳納的各項保險金300元左右,每月應繳個人所得稅145元。“和同事一樣的收入,但不一樣的支出,我的壓力特別大,如果個稅征收能考慮到家庭負擔,那再好不過了。”小盧說。
陜西博華稅務師事務所負責人陳廉表示,目前的個稅征收辦法,對所有納稅人實行“一刀切”,而沒考慮納稅人的家庭負擔是否過重、家庭支出是否過大。“我國4+2+1的家庭越來越多,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以及子女教育費用的增加,如果不考慮家庭供養(yǎng)人口因素,就會造成稅負不公。”他認為,國家醞釀個稅深層次改革,目的就是欲改變稅負不公的情況。
從整個家庭支出考慮
像小張和小盧的情況,在接下來的個稅改革中,將會得到改善,縮小因為家庭供養(yǎng)人口因素帶來的問題。
世界各國的個人所得稅制模式有所不同,主要是采用綜合稅制、分類稅制以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一個國家采用哪種模式,與其經(jīng)濟發(fā)展、法制建設水平和稅收征管水平有直接關系。專家認為,綜合稅制相對于分類稅制更為公平合理。我國財稅部門相關人員曾多次表示,今后要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變征個稅為“家稅”。
陳廉表示,將按人征收改為按家庭征收,提高個稅起征點,以夫妻雙方合并納稅,可以考慮到人口、教育、醫(yī)療、住房費用等問題,很人性化,是中國個稅改革的方向。
納稅人信息管理太龐雜
陳廉表示,要實行與綜合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首先要有良好的社會保障體系,其次要有一套完整的個人信息檔案。在我國,要實現(xiàn)個稅深層次改革,考慮到以家庭為單位征稅,那么,相關部門首先要建立個人信息系統(tǒng),“你的收入、配偶的收入,整個家庭的支出和負擔,這是一項龐大的工程,操作起來太難。”他建議,可以在國內(nèi)部分地區(qū)先試行。“收入支出難界定是一個問題,而且,這是一個動態(tài)的變化過程,可以說實施起來困難重重。”西安交大經(jīng)濟與金融學院余力教授認為,當務之急是提高個稅起征點,如果再不抓緊時機,過了金融危機,那么“好時機”將很可能被延誤、錯失。 本報記者 段曉寧
外國咋交稅?
按全家人口平均收入計算
在一些亞洲和西方國家,很多個稅是按全家人口平均收入計算的。
美國:最基本的原則是多收入多繳稅,收入低的先繳稅后退稅。美國繳納個稅十分重視家庭其他成員尤其是兒童的數(shù)量,同樣收入的兩對夫婦,有孩子和沒有孩子所繳納的稅額相差很大。稅法規(guī)定,為每個孩子退稅1000美元。
法國:法國的個稅也是按家庭來征收的,根據(jù)經(jīng)濟狀況和子女多少不同,每個家庭所繳納的所得稅均不同。如一個納稅戶有夫婦兩人,則兩人合填報稅單,以兩人總收入除二來計算。如有小孩需負擔,總收入中則應減去小孩份額(一個小孩算半個份額)來計算。
德國:對不同家庭情況采取不同的個稅起征點,根據(jù)納稅人的家庭狀況加以區(qū)分,如單身、已婚無孩子、已婚有孩子等。
日本:實行“所得稅扣除制度”,對納稅者本人生活所需的最低費用、撫養(yǎng)家屬所需的最低費用、社會保險費用等免征所得稅。如果撫養(yǎng)的子女人數(shù)不一,需要贍養(yǎng)的老人數(shù)量不同,需繳納的所得稅稅款也就有很大不同。
新加坡:新加坡是個稅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其實行的是13級超額累進稅率,也就是以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適當項目后,以累進式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