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稅對象
課稅對象又稱稅收客體,它是指稅法規(guī)定的征稅的目的物,是征稅的根據。每一種稅都必須明確對什么征稅,每種稅的課稅對象都不會完全一致。課稅對象是一種稅區(qū)別于另一種稅的主要標志。在現代社會,國家的征稅對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財產三大類,國家的稅制往往也是以對應于這三類課稅對象的所得稅、商品稅和財產稅為主體。
與課稅對象相關的是稅源。稅源是指稅收的經濟來源或最終出處,各種稅有不同的經濟來源。有的稅種的課稅對象與稅源是一致的,如所得稅的課稅對象和稅源都是納稅人的所得。有的稅種課稅對象與稅源不同,如財產稅的課稅對象是納稅人的財產,但稅源往往是納稅人的收入。由于稅源是否豐裕直接制約著稅收收入規(guī)模,因而積極培育稅源始終是稅收征管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與課稅對象相聯(lián)系的另一個概念是稅目。稅目是課稅對象的具體項目或課稅對象的具體劃分。稅目規(guī)定了一個稅種的征稅范圍,反映了征稅的廣度。一般來說,一個課稅對象往往包括多個稅目,如關稅就有近百個稅目,當然也有的課稅對象是十分簡單的,不再劃分稅目。稅目的劃分,可以使納稅人更透徹地了解稅收制度,也可以使國家靈活地運用稅收調節(jié)經濟,如對各個稅目規(guī)定不同的稅率,就是調節(jié)經濟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