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下一步 如何改分類征收與九級稅率
“這次調整,應該說是個人所得稅分步改革的一個開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孫鋼說。在他看來,隨著十屆全國人大17次會議啟動了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立法程序,相應的個稅改革將會一步步走下去。
然而,改革的每一步都充滿了爭論。個稅起征點定在多少合適?全國統(tǒng)一還是各地可以有不同標準?目前的稅率是否過高?稅率機制是否對富人更加有利?改革的方向到底在哪里?
8月26日,孫鋼接受了《21世紀經濟報道》的專訪,全面解析新一輪個稅改革的焦點問題。
不能輕言地區(qū)差別
《21世紀》:此次個稅調整的一個重點是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并要求全國統(tǒng)一標準,不再實行浮動制。你如何看待這一改革?
孫鋼:如果在幾年前,我是贊成浮動的。因為當時個人所得稅是地方稅,地方有權力在法律規(guī)定浮動范圍內來確定本地的扣除標準。但現在它是中央地方的共享稅,稅權集中在中央,地方已無權決定扣除標準,否則會侵犯中央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允許浮動,地方都會向高限浮動,其結果最后還是一個統(tǒng)一的稅率,都是最高稅率。
《21世紀》:各地往高限走的動力在哪兒?
孫鋼:因為現在存在一個地方的競爭。如果地方扣除額定得過低,很多人才就可能不愿意流動到這個地區(qū)了,所以各地都會向高處走。
《21世紀》:那么你覺得扣除額定在1500元是否合適呢?
孫鋼:合適不合適,每個人看法不同,很多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說話。無論定到一個什么位置,都是有人贊成有人不贊成。
我覺得,達到一個大家基本上能夠接受的范圍就可以了,而且這并不是一次到位的。更合理的應該是指數化,就是按照每年的物價水平,通貨膨脹的情況進行調整,而不要采取多少年才動一次的做法。
《21世紀》:對高收入者實行主動申報是此次個稅調整的另外一個重點,你怎么看這個新規(guī)定?
孫鋼:高收入泛泛講容易,但一具體就比較難確定。什么是高收入?多少算高收入?在沿海地區(qū),年薪12萬算高收入;但在西部,年薪6萬可能就算高收入了,地區(qū)差異是很大的。
這一規(guī)定的操作難度相當大,它恐怕更多是表明政府力圖加強對高收入者的調節(jié)的態(tài)度。真正要實際操作起來,基本上還是要按照法律來辦,該征多少就征多少。
現在工資收入,普遍實行代扣代繳,這方面逃稅較少。很多逃稅集中在演藝界和自由職業(yè)者。比如一些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收費都是很高的,但財務制度不健全,很多收入在賬面上都反映得不充分,個人申報的時候都是很低的。因此需要在這方面加強對他們的管理。
個稅分步改革的新起點
《21世紀》:對個稅法進行修改的呼聲一直很強,為什么選擇這一時機?
孫鋼:這次調整,應該說是個人所得稅分步改革的一個開端。
這么多年了,個稅一直不動,其實并不是不想動,只是動起來難度很大。1994年修訂了以后,1995年實際上就開始準備新的修訂了。1997、1998年人大都想要審議修改,但最后都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排上隊。各種方案擺在了桌面,但主要還是各方面的意見難以統(tǒng)一。
最近幾年,全國人大開會都對個稅提出了看法,社會上要求改革的呼聲也很高?,F在看,此次調整也主要是針對大家意見最大的問題先動一下,表明個稅改革開始啟動了。修改目前兩個問題,是因為這兩個問題比較容易達成一致,而且也是目前大家反映最強烈的,修改它是順應民意的表現。
個稅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現在只是邁出了第一步,以后還有相應的改革會一步步走下去。
《21世紀》:那目前的個稅體系還存在哪些需要進一步改革的地方呢?
孫鋼:不完善的地方還很多。首先,從稅制模式上看,目前的分類征收制是一種比較落后的稅制模式。分類征收的好處在于比較簡便,計算起來比較容易,扣繳也比較方便。但分類稅制最大缺陷就是公平性差。同樣所得,稅負可能就不一樣。所以十六屆三中全會也提出,今后要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
但是現在綜合是否有這個條件?如果你在幾個單位領錢,稅務局能把你在幾個單位的收入匯總在一起嗎?申報的是否真實,稅務局怎么來查核你?稅務機關目前還缺乏核查人們申報真實與否的能力,所以如果現在推開的話,就很容易流于形式。所以,要實行分類與綜合相結合,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許多基本制度,包括收入的匯總、銀行存款、財產的實名登記制等等。
其次,扣除標準也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們現在采用一刀切的做法,不管什么人都是一個標準。國外一般采用生計扣除法,就是根據人們的基本生活支出需要分別規(guī)定不同的扣除標準。比如單身與結婚人士,扣除額度是不同的。家庭按人口扣除,如果有未滿18周歲的孩子在上學的,增加扣除多少,甚至包括孩子上學有沒有校車,扣除都有所區(qū)別。但我們現在不管家里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賺錢,都是按統(tǒng)一的標準扣除,當然會有一部分人不滿意。
同時,目前我們的九級累進稅率結構還不盡合理。第一,按照世界各國稅制發(fā)展趨勢看,九級過多。累進稅率并不是級數越多越公平,級數越多,算起賬來越麻煩,而且會降低征收效率,國外一般都簡化為三到五級。第二,最高稅率各國都在降低,國外一般最高稅率在40%以下的為多。第三,級差設計也不盡合理。比如第一級5%稅率,僅為500元,區(qū)間比較窄,能不能適當擴大?能不能1000-1500之內都是 5%?這樣可以更多照顧到低收入的納稅人。
《21世紀》:對九級稅率的改革難道條件也不成熟嗎?
孫鋼:九級稅率沒有改革,主要還是因為觀點不一致。到底變成5級、6級還是4級?最高稅率降不降,降多少?都有很大的意見分歧。比如,一部分人主張對高收入者加大調解力度,不同意降低最高稅率,認為只有高稅率才能體現對高收入者的調節(jié)。但實際上稅率很高用不上。稅率越高,逃稅的動機越強,稅率過高,會促使納稅人采用很多辦法來分解收入。45%的稅率在實際中基本用不上,是中看不中用,倒可能嚇跑一批外國人才。
《21世紀》:個稅改革的最終目標是什么?是為了增加稅收還是為了調節(jié)收入?
孫鋼:如果為了收入,不如把增值稅提高半個百分點,何必花這么大力氣去征收這個稅?個稅雖然目前增長很快,也不過是1700多億,而增值稅有1萬多億。因此,個人所得稅還是要體現收入調節(jié)的。當然,調節(jié)和收入是相互聯系的,收不上稅來還談什么調節(jié)?只有收上這些稅,才表明調節(ji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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