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檗山莊的“契稅石碑”
1912年,福建省晉江僑商巨賈黃秀烺先生按周禮族葬之法,于當(dāng)?shù)靥Y谷村營建家族陵園古檗山莊。山莊內(nèi)一塊反映清代契稅情況的石碑是珍貴的歷史遺跡。
為修建山莊,黃秀烺先生向蘗谷村的村民購買了大量土地,他將所購每塊土地的地契,包括土地的契稅稅號、契約號、價款等內(nèi)容,都刻在一塊石碑上。石碑現(xiàn)在就立在古檗山莊的蘗谷村內(nèi)。石碑保持了“以文證史”和“文史互證”的風(fēng)格,成為珍貴的歷史遺跡。通過這塊石碑的石刻圖像、銘文提供的文獻資料,我們能夠管窺清代契稅的情況。
據(jù)記載,清末契稅采取“賣九典六”制度,即采用從價計征,賣契按9%、典契按6%計征。由此可見,清末時契稅分類較細,實行從價計征比較合理。這一稅制一直沿用至民國初期。
山莊內(nèi)除了有石碑外,還有許多有名的牌匾。據(jù)記載,山莊完工后,黃秀烺先生遍請海內(nèi)外名流俊彥為山莊撰文題墨,刊石嵌壁,并于民國21年刊印成書,名為《古檗山莊題詠集》。其中包括清光緒時期的狀元張謇、武狀元黃培松等社會名流為古檗山莊的題字。
上一篇:3種情況可延期申報出口退稅
下一篇:清代的煙酒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