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稅收計劃研究所日前公布的統(tǒng)計資料顯示,2005年巴西三級政府的稅收總額為7328.7億雷亞爾, 比2004年的6501.5億雷亞爾增長了1.02個百分點。稅收部分占同期GDP(19375.98億雷亞爾)的37.82%,為本屆政府自2003年執(zhí)政以來連續(xù)第三年增長,前兩年稅收占GDP的比重分別是:2003年35.54%、2004年36.80%。
在2005年的稅收總額中,聯(lián)邦、州、市三級稅收的比例分別為70.19%、25.64%、4.17%;占GDP 的比重分別是26.55%、9.70%和1.58%。
2005年的人均納稅額3987.46雷亞爾,比2003年(3095.34)和2004年(3587.51雷亞爾)分別增加28.82%和11.15%。按2005年巴西估計人口總數(shù)1.84184億、人均GDP為10,520雷亞爾計算,人均需用145天的勞動成果來支付稅收,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所付出的勞動代價分別為76天、77天和10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