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準予扣除項目——向紅十字事業(yè)的捐贈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guān)(包括中國紅十字會)向紅十字事業(yè)的捐贈,在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準予全額扣除。
依據(jù):財稅[2001]30號、京國稅[2001]132號
依據(jù):財稅[2001]30號、京國稅[2001]1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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