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準予扣除項目——稅收政策確認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

來源: 編輯: 2004/05/11 14:39:43 字體:
    納稅人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可以扣除。

    固定資產的價值確定后,除下列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調整:

    (一)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清產核資;

    (二)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三)固定資產發(fā)生永久性損害,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調整至該固定資產可收金額,并確認損失;

    (四)根據(jù)實際價值調整原暫估價值;現(xiàn)原計價有錯誤。

    依據(jù):國稅發(fā)[2000]84號、京國稅[2000]1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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