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從單位取得實物,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 編輯: 2006/03/10 00:00:00 字體:

  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從單位取得的實物所得,如住房、電腦、汽車等,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應按照購買住房、電腦、汽車的實際支出金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另外,個人參加單位組織的免費旅游以及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時從其雇主處取得的折扣或補貼等,也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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