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貨換貨業(yè)務簽訂的合同應如何計稅貼花?

來源: 編輯: 2006/04/26 09:15:05 字體:

  問:以貨換貨業(yè)務簽訂的合同應如何計稅貼花?

  答:商品購銷活動中,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是反映既購又銷雙重經(jīng)濟行為的合同。對此,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合同未列明金額的,應按合同所載購、銷數(shù)量依照國家牌價或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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