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實施程序
問:相關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中,提到“抵減后有余額的,據(jù)以計算應退還準予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對于這句話有兩個地方想咨詢一下:
1、“抵減后有余額”中的抵減是指抵減哪些期間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2、“據(jù)以計算應退還準予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不是指可以抵減后的余額以現(xiàn)金形式返還?
由于理解有限,還請老師將此項內容具體做的程序解釋一下。謝謝!
答:您好!您的問題分別答復如下:
1、“抵減后有余額”中的抵減是指抵減哪些期間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答復:是抵減的“抵減2004年7月1日之前欠繳的增值稅(按欠稅發(fā)生時間先后,先欠先抵)。”
2、“據(jù)以計算應退還準予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不是指可以抵減后的余額以現(xiàn)金形式返還?
答復:是通過銀行存款的形式返還給納稅人。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ㄓ嘘P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