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使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面臨考驗。昨日,記者了解到,我市還未實施該項《辦法》,但已經對一部分高收入者開始個稅監(jiān)控。而從明年起,我市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必須自行申報,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去地稅局填一份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納稅人要自行申報
據了解,我市稅務機關將執(zhí)行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這五類人須自行納稅申報。
年度納稅申報時,我市范圍內的納稅人持個人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地方主管稅務部門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填寫并報送《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即可辦理納稅申報。
除了納稅人個人基本信息,需在納稅申報表上填寫的主要有一個納稅年度內的所得、應納稅額、已繳(扣)稅額、抵免(扣)稅額、應補(退)稅額。如果不能準確自行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可以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
對高收入人群建立專門檔案
記者從市地稅局了解到,從2006年1月1日起,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任何一天,納稅人應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代扣代繳,二是自行納稅申報。大部分納稅人都是通過代扣代繳這一方式,由單位向稅務部門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了解,雖然稅務部門目前還沒有準確掌握全市收入在12萬元以上人群的具體數量,但是他們已經大體劃定了有可能被納入個稅自行申報納稅群體的范圍。去年,國家稅務總局曾對作為重點納稅人的高收入行業(yè)和高收入個人作了界定,電信、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行業(yè)和演藝界人士、律師、會計師等職業(yè)都是稅務部門重點監(jiān)控的對象。
高收入人群面臨考驗
聽到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人將需要自行申報,李先生感覺有些緊張。他告訴記者,他在事業(yè)單位工作,年收入在4萬元左右,可他自己開了家服裝店,年收入10多萬元沒問題。按照出臺的《辦法》來看,小店的經營所得也在申報范圍內,這樣的話,李先生的年收入肯定要超過12萬元,肯定要多繳不少個稅。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一些收入是現金交易,如何保證這部分收入進行申報,是個不可忽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