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市國稅局召開稅收政策公告會透露,消費稅政策調整后,近期消費稅和增值稅的征收變動較大,其中2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車可減免消費稅近千萬元。
4月1日開始實施的消費稅調整,對溫州經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據國稅部門統(tǒng)計,此次消費稅調整后,我市一年可減免稅收950萬元。主要因素有:2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車稅率由原來的10%調整為3%,預計全年減收980萬元;護膚品消費稅停止并取消了稅目,預計全年減收270萬元;汽車輪胎10%的稅率將下調到3%,預計全年減收75萬元;成品油消費稅預計全年增收350萬元;其他如實木地板和潤滑油稅目的新增,預計全年增收2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生產木制一次性筷子、白酒等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應在4月30日前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種登記。而在今年3月31日前銷售的護膚護發(fā)品,在4月1日后因質量原因發(fā)生銷貨退回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納稅人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與外購或自產的非應稅消費品組成套裝銷售的,以套裝產品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
此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期發(fā)出通知,對部分增值稅若干政策進行明確。據悉,納稅人以代銷方式銷售貨物,在收到代銷清單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當天。對于發(fā)出代銷商品超過180天仍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視同銷售實現(xiàn),一律征收增值稅,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代銷商品滿180天的當天。
我市一般納稅人購進或銷售貨物通過鐵路運輸,并取得鐵路部門開具的運輸發(fā)票,該發(fā)票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憑證,允許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允許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yè)發(fā)票和國際貨物運輸發(fā)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