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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資源稅稅額標準每噸提高至8元

2007-04-04 16:15 來源: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為有效保護稀缺的焦煤資源,限制不可再生有限資源的過度開發(fā),經(jīng)國家批準,從今年起,山西省提高了焦煤資源稅稅額標準,由原先每噸3.2元提高至8元,每噸提高了4.8元。這是近日從山西省財政廳了解到的。

  據(jù)了解,按照山西省焦煤和肥煤年產(chǎn)量1.4億噸測算,焦煤資源稅稅額標準提高后,將增加山西省地方財政收入6.7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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