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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個體戶、個人獨資及合伙企業(yè)應設置“留存利潤”賬戶核算個體戶、個人獨資及合伙企業(yè)的留存利潤。年度終了,計算出的結果如為本年經(jīng)營所得,應將本年經(jīng)營所得扣除可在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轉(zhuǎn)入該賬戶的貸方;同時計算確定本年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記入該賬戶的借方,然后將稅后列支費用及超過彌補期的經(jīng)營虧損轉(zhuǎn)入該賬戶的借方。該賬戶貸方金額減去借方金額后的余額,為留存利潤金額。
[例]某個體戶的經(jīng)營所得是150000元,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5750元,稅后列支費用為30000元,超過彌補期而轉(zhuǎn)入本賬戶的以前年度虧損為20000元。以前年度留存利潤為零。
轉(zhuǎn)入經(jīng)營所得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本年應稅所得——本年經(jīng)營所得 150000
貸:留存利潤 150000
計提應交個人所得稅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留存利潤 45750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45750
轉(zhuǎn)入稅后列支費用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留存利潤 30000
貸:稅后列支費用 30000
轉(zhuǎn)入超過彌補期虧損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留存利潤 20000
貸:本年應稅所得——應彌補的虧損 20000
留存利潤=150000–45750–30000–20000 =54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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