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商品發(fā)生短缺,先按實收數(shù)入庫,將短缺數(shù)和相應的進項稅額一起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查明原因后再分別情況進行處理。如系供貨單位少發(fā),要求對方補貨或退款;如系運輸部門或有關經辦人員責任事故,向對方索賠,轉入“其他應收款”賬戶;如系自然損耗,作為商品損耗處理;如系意外事故,作非常損失處理。
例:設上例驗收時發(fā)現(xiàn)短缺20千克。
1.承付貨款及運費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商品采購——食品組 1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750
經營費用——進貨運費450
貸:銀行存款 12 200
2.商品運到,按實收數(shù)入賬,原因待查,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食品組 13 478.40
待處理財產損溢400.00
貸:商品采購——食品組 10 000.00
商品進銷差價 3 878.40
上項會計分錄有關資料如下:
購進價 進項稅 零售價 銷項稅 毛利 |
付款數(shù) 10000元 1700元 12000元 2040.00元 2000元 短缺數(shù) -400元 -480元 -81.60元 -80元 |
合計 9600元 1700元 11520元 1958.40元 1920元 |
庫存商品=11 520+1 958.40=13 478.40(元)
商品進銷差價=1 920+1 958.40=3 878.40(元)
待處理財產損溢=400(元)(借方)
3.經查明上項短缺商品中10千克系供貨單位少發(fā),經聯(lián)系由對方補發(fā)商品,商品已收到。另10千克系運輸部門責任事故,應由其賠償。
借:庫存商品——食品組 280.8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0(紅字)
其他應收款——運輸部門 234.00
貸:商品進銷差價 80.80
待處理財產損溢 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