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原出納員朱XX,因工作調動,財務處已決定將出納工作移交給金XX接管?,F辦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2000年X月X日
二、具體業(yè)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X月X日帳面余額xx元,實存相符,月記帳余額與總帳相符;
2.庫存國庫券:478000元,經核對無誤;
3.銀行存款余額xxx萬元,經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核對相符。
三、移交的會計憑證、帳簿、文件:
1.本年度現金日記帳一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帳二本;
3.空白現金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4.空白轉帳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5.托收承付登記簿一本;
6.付款委托書一本;
7.信匯登記簿一本;
8.金庫暫存物品細表一份,與實物核對相符;
9.銀行對帳單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達帳項說明一份;
10.…………………
四、印鑒:
1.XX公司財務處轉訖印章一枚;
2.XX公司財務處現金收訖印章一枚;
3.XX公司財務處現金付訖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責任的劃分:2000年X月X日前的出納責任事項由朱XX負責;2000年X月X日起的出納工作由金XX負責。以上移交事項均經交接雙方認定無誤。
六、本交接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分,存檔一份。
移交人:朱XX(簽名蓋章)
接管人:金XX(簽名蓋章)
監(jiān)交人:遲XX(簽名蓋章)
XX公司財務處(公章)
2000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