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目前有月末一次加權平均、移動加權平均、先進先出、后進先出、最后一次進價等多種方法。這些方法各有優(yōu)缺點及適用條件。迄今為止,沒有一種方法溶科學性、簡便性和及時性于一體。本文試介紹一種全新的存貸計價方法——最新進價法。
一、最新進價法的操作方法及帳務處理
1、操作方法。
采用最新進價法,平時進貨按實際數量、單價及金額入帳。進價如有變動,即使未發(fā)生銷貨或耗用(下統一只稱銷貨)業(yè)務,存貨結存成本也采用最新進價計價。發(fā)生銷貨業(yè)務時,結轉的單位成本也為最新進價。這樣,存貨結存成本必定會大于、小于或等于按最新進價計價前的成本。物價上漲時,前者會大于后者,此時的進價差異在“庫存商品”明細帳的進價差異欄用藍筆或正數登記,表示貸差;物價下跌時,前者會小于后者,此時的差異也在進價差異欄用紅筆或負數登記,表示借差。只有在物價保持不變或物價漲跌綜合影響剛好相互抵消時,二者才會在金額上相等。銷貨成本無論是在月末一次結轉還是每次銷貨時結轉,進價差異(累計)數均在月末一次性調整該成本。
據上所述,最新進價法下存貨結存成本或銷貨成本的計算與傳統計價方法相異。存貨結存成本的計算雖與最后一次進價法相同,但最后一次進價法銷貨成本并非以最新一次進價為依據,而是采用倒軋法,即可供銷售成本減去存貸結存成本來求得。當期末存貨結存數量超過最后(初)一批進貨數量時,存貸結存成本的計算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下均要用到二批以上進價,而且這二種方法也是采用倒軋法來計算銷貨成本的。加權平均法無論在計算存貸結存成本還是銷貨成本時均與最新進價法有根本的區(qū)別。另外,最新進價法下進價差異的匯集雖與計劃成本制度下材料成本差異的形成相似,但材料成本差異必須在結存存貨與已銷存貨之間進行分攤。
下面舉例闡述最新進價法的操作原理(僅以庫存商品為例,其他種類的存貨比照處理)。例中在發(fā)出和結存的數量以及價格變動方面幅度較大,目的是為了顯示最后一次進價法的缺陷。
庫存商品——A商品明細帳
3日的進貨因價格上漲導致進價差異500元,表示期初結存的A商品100件,每件可能要取得5元的收益,正數記入進價差異欄目。10日的進貨因價格下跌導致進價差異-1,770元,表示5日結存的295件,每件可能要損失6元,負數記入該欄目。進價差異可在每次進價變動時計算(如上表所示);也可在月末一次計算。前一種方法下,上例進價差異累計數為-1,270元;而后一種方法下則是-1,300元(可供銷售成本4,450元減存貨結存成本3,015元,減去銷貨15件每件9元的成本共135元),表示A商品在該月內因價格變動可能總共要損失的金額。兩種方法下進價差異相差30元(導源于5日發(fā)出的5件在后一種方法下是按9元計價的,而在前一種方法下是按15元計價的)。然而這種差異同樣存在于傳統計價方法(如月末一次后進先出法或最后一次進價法,與每次銷貨時的后進先出法或最后一次進價法)。相比之下,前一種方法計算的進價差異數更為具體、精確,而后一種方法計算的進價差異則是綜合的,它中和了各次的進價差異。
2、帳務處理。
(1)存貸收入時,按實際數量、單價及金額入帳,分錄略。
(2)登記進價差異。設置庫存商品明細帳“進價差異”帳戶,帳戶的貸方登記貸差及借差的轉銷數,借方登記借差及貸差的轉銷數。該帳戶期末無余額。
(3)進價變動計算差異的方法。
a、每次進價變動時均計算差異:
物價上漲時,如3日進貨:
借:庫存商品一A商品500
貸:庫存商品一A商品進價差異500
物價下跌時,如10日進貨:
借:庫存商品一A商品進價差異1,770
貸:庫存商品一A商品1,770
b、月末一次計算進價差異:
借:庫存商品一A商品進價差異1,300
貸:庫存商品一A商品1,300
(4)結轉銷貨成本。銷貨成本無論是在每次銷貨時結轉,還是月末一次結轉,其帳務處理均為(僅以5日的業(yè)務為例):
借:商品銷售成本75
貸:庫存商品一A商品75
(5)月末一次結轉進價差異。以上表中的借差數據為例。若為貸差,則作相反的分錄。
借:商品銷售成本1,300
貸:庫存商品一A商品進價差異1,300
二、最新進價法的評述
下面我們以計價方法是否科學(科學性)、計算是否簡便及工作量是否繁重(簡便性)和核算是否及時(及時性)三個標準,來評述最新進價法。
(1)科學性。市場經濟條件下,物價隨時都在漲跌,采用最新進價法既可使企業(yè)存貨結存成本與市價最接近,又可使現行收入與現行成本相配比。這樣可以避免物價上漲時發(fā)生存貸結存成本多計,銷貨成本少計,高估利潤、分配超額的現象(先進先出法的弊端);也可以避免物價下跌時存貨結存成本少計,銷貨成本多計,低估利潤、分配不足的現象(后進先出法和最后一次進價法的弊端)。所以最新進價法不但保留了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和最后一次進價法的優(yōu)點,又克服了它們的缺點。
最新進價法在比較極端的情況下(如5日和25日極小的銷售量),克服了最后進價法的下列缺陷。若采用最后進價法,5日漲價銷售的5件其成本應為-425元(1,000+3,000-4,425),單位成本-85元,明顯不合理。又如25日的跌價銷售,采用最后進價法其銷售10件的成本為1,860元(4,425+450-3,015),單位成本為186元,也是明顯不合理的。
最新進價法的突出優(yōu)點是它能提供管理層所需要的價格變動可能引致的收益或損失信息。傳統存貸計價方法下,管理層雖然能感覺到潛在的收益或損失,但無法從帳面上了解到具體的金額,更無法了解物價連續(xù)變動的綜合效果。價格漲跌并不是直線的,也不是普遍的即所有商品均如此。采用此法,通過設置“庫存商品”明細帳的進價差異欄目及明細帳戶,可以隨時反映各種、各類、全部商品的進價差異,便于管理層隨時查閱并對存貨進行管理。
(2)簡便性。最新進價法下,若月末一次性計算進價差異、結轉銷貨成本和進價差異,則核算也是相當簡便的。若在每次進貨和銷貨時都計算和結轉并且采用手工記帳,不可否認核算的工作量會較大。但是我們評價任何一種存貨計價方法,最主要的標準應是其科學性。另外,一旦企業(yè)采用會計電算化,則核算工作量的問題也就不復存在。最新進價法只需在“庫存商品”明細帳增加一個進價差異欄目即可,也可以在進價差異欄目增加一借一貸兩個小欄目,帳務處理不會復雜。需要指出的是,在現存各種計價方法中,只有加權平均法是適用會計電算化的。
(3)及時性。正因為可以隨時結轉銷貨成本及匯總進價差異,最新進價法不會像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最后一次進價法、后進先出法)一樣受到及時性的困擾。
我們認為,與其他存貸計價方法相比較,最新進價法的科學性是主要的、突出的。它能較好地集科學性、簡便性和及時性于一身,不失為一種較好的方法。此種計價方法,既適用于各類企業(yè)的存貨核算,也適用于同一企業(yè)不同存發(fā)項目的核算。
存貨計價的最新進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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