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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銀行)存放于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中央銀行”)的各種款項,包括業(yè)務資金的調撥、辦理同城票據(jù)交換和異地跨系統(tǒng)資金匯劃、提取或繳存現(xiàn)金等。
企業(yè)按規(guī)定繳存的法定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存款,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存放款項性質進行明細核算。
三、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增加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清算資金往來”等科目;減少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的金額,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存放中央銀行的款項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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