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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特點與分類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1/09/21 08:54:40  字體:

  (一)特點

  收入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開展業(yè)務活動取得的、導致本期凈資產(chǎn)增加的經(jīng)濟利益或者服務潛力的流入。與企事業(yè)單位的收入比較,具有以下特點:

  1.收入的來源渠道多。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因組織的性質(zhì)不同,收入的來源渠道比較多,主要有社會各界的捐贈收入、向會員收取的會費收入、政府部門的補助收入、對外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形成的收入等。

  2.收入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如有些捐贈收入、政府補助收入在取得時,帶有時間限制或用途限制,或者兩者都有。

  (二)分類

  收入可以按不同的標準分類:(包括四種分類)

  1.按照來源不同分類:可分為捐贈收入、會費收入、提供服務收入、政府補助收入、投資收益、商品銷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7種。

  2.按民間非營利組織業(yè)務的主次分類:可分為主要業(yè)務收入(捐贈收入、會費收入、提供服務收入、政府補助收入、投資收益、商品銷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固定資產(chǎn)處置凈收收益、無形資產(chǎn)處置凈收益)兩種。

  3.按照收入是否受到限制分類:可分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兩種。如果資產(chǎn)提供者對資產(chǎn)的使用設置了時間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則所確認的相關收入為限定性收入;否則為非限定性收入。如捐贈收入和政府補助收入,應當視相關資產(chǎn)提供者對資產(chǎn)的使用是否設置了限制,分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進行核算;而會費收入、提供服務收入、商品銷售收入和投資收益等一般為非限定性收入,但并非絕對如此。

  4.按照收入是否為交換交易形成的分類:可分為交換交易形成的收入(商品銷售收入、提供服務收入和投資收益)和非交換交易形成的收入(捐贈收入和政府補貼收入)等兩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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